**《Moonlit Floor》版权真的完全归LISA所有吗?——一场版权吃瓜的奇幻旅程**,一段关于《Moonlit Floor》版权归属的讨论在网友中掀起了热潮,有人说“版权归LISA一整套”,还有人质疑“到底是只Master版权还是全套版权?”这场版权吃瓜,让不少粉丝和网友们热血沸腾,纷纷表示“为LISA点赞”“为版权法治庆祝”,在这场版权风波中,我们或许应该冷静下来,仔细分析这场版权“风波”的本质。,### **版权分裂:录音版权与词曲版权的天上地上**,在版权这个充满神秘感的领域,常常会有一些误区和混淆。《Moonlit Floor》的版权问题,其实是一个典型的“分水岭”,根据法律定义,版权可以分为两大块:**词曲版权**(Publishing Rights)和**录音版权**(Master Rights),这两种版权的归属并不是一块儿的。,- **词曲版权**归于词曲的创作者,也就是歌曲的作词者和作曲者,在《Moonlit Floor》的案例中,词曲版权并不属于Lisa,根据美国权威音乐版权管理机构ASCAP的备案信息,词曲的作者名单中并没有Lisa的名字,词曲的创作者是Jessie Reyez、Ryan Williamson(也就是制作人Rykeyz)以及六便士乐队成员Matt Slocum,这意味着,如果要将这首歌用于影视、广告等需要同步授权(Synchronization License)的场景,Lisa需要获得词曲版权方的许可,否则就无法进行相关的商业用途。,- **录音版权**则是属于表演者的,这部分版权包括了这首歌的录音版本,也就是Lisa的演唱版,根据多位粉丝及媒体的确认,《Moonlit Floor》的Master版权掌握在Lisa手中,她作为表演者和唱片发行方(LLOUD/RCA),享有录音制品的独家权利,这意味着,Lisa可以在任何场合演绎这首歌,无论是现场演唱会、流媒体平台,还是其他合法的表演场景。,### **“版权归属”:一场“吃瓜”与“版权教育”的必然**,在这场版权讨论中,最常见的误区是将“版权”这个词泛指为“想唱就唱”,这种理解虽然口语化,但在法律层面却是错误的,版权在法律意义上是一个严格的概念,分为词曲版权和录音版权,两者可以分开持有,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有人会误以为“版权归LISA一整套”:在他们的认知中,Lisa拥有了这首歌的所有权,包括词曲和录音,但事实上,版权的归属并非如此简单。,更有趣的是,这场版权讨论也反映了网友对版权概念的误解,许多粉丝在网上热烈讨论时,往往会将“版权”等同于“录音版权”,甚至有些人不明确地认为“想唱就唱”是“版权”的一部分,这种理解虽然在日常语境中可能成立,但在法律层面却是行不通的,版权(著作权)是一个复杂的概念,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权利,包括但不限于表演权、同步权、转授权等。,### **分手后能否继续演唱?这不是版权问题,而是情感问题**,在这场版权吃瓜中,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关于“分手后能否继续演唱”的讨论,有人认为,如果Lisa和她的男友分手了,她就不能再演唱这首歌了,这是一种极其混淆了法律与情感的错误观念。,从法律层面来看,演唱权属于表演者权利的一部分,Lisa持有录音版权,她可以在任何场合演绎这首歌,无论她的私人感情如何,歌词并非Lisa创作,与她的私人感情没有法律上的绑定关系,因此不存在“禁唱”条款,即使在分手后,她仍然可以选择是否继续演唱这首歌,但从法律上讲,她并没有任何限制。,从情感层面来看,Lisa本人也强调了这一点,她在采访中表示,《Moonlit Floor》并不是她写的歌,而是她在翻唱经典老歌《Kiss Me》时演绎的,这首歌承载的是与她童年时父亲在车里播放的那首老歌的回忆,而非向男友示爱,她的团队也在多次强调“别把作品绑私生活”,希望粉丝们能以作品为焦点,而不是过度解读其与个人生活的关联。,### **最终结论:版权归属是一场“吃瓜”**,《Moonlit Floor》的版权归属问题,实则是一场“吃瓜”与“版权教育”的必然结果,它让我们看到了网友对版权概念的误解,也让我们意识到在版权问题上,法律与情感的结合点至关重要。,对于粉丝们来说,最重要的或许是理解版权的基本概念:**录音版权**归于表演者(Lisa),而**词曲版权**归于词曲的创作者(Jessie Reyez、Ryan Williamson和Matt Slocum),这两种版权可以分开持有,且在不同的使用场景中需要不同的授权,Lisa可以继续在任何场合演唱《Moonlit Floor》,但如果要将这首歌用于影视、广告等同步使用的场景,必须获得词曲版权方的许可。,下次当你在网上看到粉丝们热烈讨论“版权归谁”的时候,不妨冷静下来,先了解一下版权的基本概念,毕竟,版权问题不是一场“想唱就唱”的游戏,而是法律和经济权利的复杂世界。**吃瓜简评:《Moonlit Floor》版权归LISA所有?这事儿可真让人捧腹!**,如果你最近在社交媒体上看到粉丝们热泪流下的“LISA版权女王”宣传片,那你一定得坐直身位,听我一句话!这事儿绝对是吃瓜界的一绝,简直让人忍不住为LISA点赞!,**版权归属:一个让人“智商爆表”的梗!**,说到《Moonlit Floor》的版权,首先得搞清楚“版权”在法律界是什么意思,版权分为两种:词曲版权(.Publishing Rights)和录音版权(Master Rights),就像我们平时说的“IP”和“版权”,这两者可不是一回事。,根据美国权威的音乐版权管理机构ASCAP的备案信息,词曲的创作者名单上根本没有LISA,这可是权威机构的数据,绝对可靠!词曲的作者是Jessie Reyez、Ryan Williamson(也就是制作人Rykeyz)和六便士乐队的Matt Slocum,这些名字听起来都像是专业音乐人,对吧?而LISA呢?她可是明确表示:“这首歌并不是我写的。”,那LISA拥有的版权又是什么呢?她只拥有录音版权,也就是“Master Rights”,这意味着她是这首歌的“录音版权女王”,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任何场合演唱这首歌,但如果你想要把这首歌用于影视、广告或者其他需要同步授权(Synchronization License)的场景,得去找词曲版权方打个招呼,这点LISA可不是不告诉你。,**为什么粉丝们都在疯狂宣传LISA是版权女王?**,这真的让人哭笑不得,LISA的厂牌是LLOUD/RCA,她作为表演者和发行方,确实对这首歌的录音版权拥有绝对的控制权,粉丝们看到LISA拥有录音版权,误以为她拥有的就是“整个版权”,这完全是“想象力过于膨胀”的表现。,更有趣的是,LISA的粉丝们还把这首歌演唱的“版权”神秘化,仿佛LISA可以随便随便把这首歌改编,甚至“独创”成自己的作品,这种“版权神神叭叭”的表现,简直是吃瓜的最佳素材。,**“分手后能不能继续演唱”这事儿更是让人捧腹!**,还有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细节是,粉丝们一路大排场地说:“LISA分手了,分手后还能继续演唱吗?”这完全是对LISA个人生活的无端揣测,LISA在采访中明确表示,这首歌对她来说承载的是与父亲的回忆,而不是与男友的恋爱故事,她的团队还强调:“别把作品和私生活绑在一起看待。”,这完全是粉丝们一厢情愿地将LISA的个人生活和作品联系起来,完全没有事实依据,LISA的粉丝们真的需要从“版权神神叭叭”这件事儿里找到存在感吗?,**版权归属与粉丝情感的“大碰撞”**,说到底,《Moonlit Floor》的版权问题一无所有,完全是一场粉丝们的“吃瓜狂欢”,LISA确实拥有录音版权,但词曲版权属于其他专业音乐人,这完全符合法律定义,也是常理所ding,但粉丝们却将这首歌演唱的“版权”神秘化,简直是“吃瓜界的一大奇观”。,希望粉丝们能从“版权”这件事儿里放轻松,享受LISA的音乐才华,而不是将她的个人生活与作品绑在一起,毕竟,音乐本来就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儿,不必为了“版权”而“智商爆表”。
关于《Moonlit Floor》的版权问题,答案很明确:录音版权(Master)归Lisa所有,但词曲版权(Publishing)并不属于她,她仅作为演唱者演绎了这首歌,词曲由其他专业音乐人完成。
一、版权归属的核心事实
词曲创作与Lisa无关
美国权威音乐版权管理机构ASCAP的备案信息显示,词曲作者名单中并没有Lisa。
词曲作者为Jessie Reyez、Ryan Williamson(即制作人Rykeyz)以及六便士乐队成员Matt Slocum。
Lisa本人在《Billboard》采访中明确回应:“这首歌并不是我写的”。
录音版权归Lisa所有
多位粉丝及媒体确认,这首歌的Master版权掌握在Lisa手中。
歌曲由Lisa的厂牌LLOUD/RCA发行,她作为表演者和发行方享有录音制品的独家权利。
歌曲改编自经典老歌
《Moonlit Floor》改编自美国乐队“莲儿与啷当六便士”1998年的经典歌曲《Kiss Me》。
歌曲套用了《Kiss Me》的部分副歌旋律和歌词,但整体是一首全新的录音作品。
二、为什么“版权完全归Lisa”的说法存在偏差
“版权”一词的日常使用与法律定义混淆
日常语境中,网友常将“版权”泛指为拥有录音唱片的所有权,即“想唱就唱”。
严格法律意义上,版权(著作权)分为词曲版权和录音版权,两者可以分离持有。
Lisa拥有的权利具体范围
她作为表演者和唱片所有者,可自由决定在演唱会、流媒体等渠道使用该录音。
但若要将歌曲授权给影视、广告等需要同步授权(Synchronization License)的场景,必须获得词曲版权方的许可。
三、分手后能否继续演唱的法律与情理依据
法律层面无障碍
演唱权属于表演者权利的一部分,Lisa持有录音版权,她可以在任何场合演绎这首歌。
歌词并非Lisa创作,与她的私人感情没有法律上的绑定关系,不存在“禁唱”条款。
情理层面合情合理
Lisa曾在采访中表示,翻唱这首歌是因为童年时父亲常在车里播放《Kiss Me》,这首歌承载的是与父亲的回忆,而非向男友示爱。
其团队在VF专访中也强调“别把作品绑私生活”,Lisa本人希望守护个人空间,恋情与作品应分开看待。
其团队在VF专访中也强调“别把作品绑私生活”,Lisa本人希望守护个人空间,恋情与作品应分开看待。



